第179章 静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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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知道我的过去的,六年,2190天。没有一天不想她,活下来就是为了能见到她,更大的梦想是能和她结婚永远和她在一起。可当回到祖国再次踏足上海的土地,那一刻梦想似乎触手可及时,狂热的心被打听到的坏消息刺激得瞬间冰冷。”

“在海外六年对国内的情况一无所知,她在上海的养父母是谁无从得知,但当年离开福利院时有句话永远铭记于心--她被上海中林集团董事长接走了。离开机场后我找到一间网吧查询中林集团,得到结果让我心死如灰。中林集团的董事长吴光胜是中国第二富豪,财富超千亿。顺藤摸瓜很轻易的查到他的女儿,互联网上很多关于他女儿的信息,中林公主,中国公主,中林帝国的继承人,国内排名超前的名门淑女……一串串的光环套在一个叫吴美兰的女孩头上。虽然分隔了六年,我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相貌丑陋的吴美兰就是我魂牵梦绕的邻家小妹李郁婷。她长大了,虽然还是一成不变的丑陋,但气质和她小时候天壤之别。六年后的她,土里俗气荡然无存,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华贵端庄。我找到她家的地址,来到吴家大宅门外几乎要跪倒,在城郊一座望不到头的大庄园,正中一幢白色巨塔的房子,如身处在法国森林中的古代城堡一样,而她,就是这座城堡的公主。攀上高墙外的大树,看到庄园里的绿地上,一个身材婀娜多姿的女孩带着两个可爱的小弟弟小妹妹玩耍,我泪流满面,近在咫尺,越过高墙就能和她相认,可我感觉和她距离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她已是天之娇女,我如何能配得上她。”

“清晨,一辆黑色豪华轿车从里面驶出来,我躲在道路两旁的树从里看到她端坐在汽车后排。六年了第一次能见到她的真人,正要不顾一切冲上去和她相认,可是脚始终无法再跨出一步。虽然穿着学生校服,咋一看和邻家女生没分别,但全身的珠光宝气炫耀得我眼花缭乱,光一个全是碎钻的发夹就能让我退避三舍,耳别一对镶着十克拉白钻的耳环,看到那对耳环,我透着深不可测的绝望。我在非洲为一个国王寻找他在战乱中失散的儿子,和一队雇佣兵组成营救小组,深入敌后,在重兵环伺的钻石矿井周围一个一个的寻找身高肤色相貌相差不远的少年,近千个掏沙少年中找出一个人来其难度可想而知,几乎连命都搭上了才能完成任务所得的酬劳也只是两枚十五克拉的原钻,拿命换回来的钻石轻而易举的别在她的身上,叫我怎敢去和她相认,连和她对视的勇气都没有。是真的,我在道路两旁的树丛中伸出脑袋痴痴望着她,她感应到路上有人在观察她,头转过来望向我,我转身低头和她擦车而过,不敢对上她。她的座驾是迈巴赫62,隐约看到她在座位上边看电视边拿起高腰酒杯喝水。这么豪华的车辆在非洲大陆很多个国家都没有,即使是很多个非洲国家的元首都坐不起这么高级的座驾。尾随她到忠诚学校,看到一辆辆的豪车,清一色的非富则贵的学生,我终于明白了,和她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虽然我赚到些钱,但她,不光是有钱就能配得上的,除了财富,还要有地位身份。只有和她在同一所学校的那群学生,只有进了那个门槛才能与她对等的资格。我只是个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两手血腥杀人如麻的职业佣兵,过着朝不夕保的日子,撇开满身铜臭,连升斗市民都不如,赚来的钱充满血腥暴力,如何能和她相认……”

许佳已泪如雨下,金莎蓝极为感动,对许佳不禁刮目相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想不到世上还有一个如此至情至爱的男人,这么深情的男人估计都绝种了,这个男人就像现代版的杨过,可那个该死的丑八怪还是丑八怪,想做小龙女?见你的鬼去吧。一提起吴美兰,金莎蓝除了嫉妒就只有痛恨,这该死的猪排加火腿,为什么这么人喜欢她,而且全是世上最优秀的男人。看着许佳那张深情的脸,金莎蓝心中一软,化为满腔柔情,掏出手帕温柔的帮他擦干脸上的泪水。

“佳哥,别难过了。来,喝一杯。”

斟满一杯红酒,许佳接过一口饮尽。

“佳哥,听你说了这么多感人肺腑的心里话,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你这么喜欢她却为何不去追求她,甚至她都不知道你的存在。确实,这个世界上喜欢一个人不是光喜欢就可以的。但是,佳哥,请别太伤心了,这个世界上,除了她还有很多好女孩,你又何必绑死在这一颗树上呢,是不是?”

金莎蓝再给许佳斟满一杯酒,许佳又是一口喝光。

“那你呢?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还有很多好男孩,你又何必绑死在这一颗树上呢?”

被许佳反将一军,金莎蓝内心不由的一痛,气得一拳打在他身上。

“臭小子,给点颜色你就开起染房了,别忘了,我买了你一晚上,今晚你是我的,只准我问你,不准你问我,罚你喝了这杯酒。”

再给许佳满上一杯,两个人越说越投机,各怀鬼胎的双方竟然能推心置腹畅所欲言。

“佳哥,你不老实。说了那么多,兜了一大圈子带我游花园还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呢。”

金莎蓝喝多了但还没醉,她可没忘记她是问许佳为什么肯帮她拐走吴美兰的妹妹。

“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明白吗,你早该能猜到的。”

“不明白,真心搞不明白。”

“别急,请听我细细道来。”

被金莎蓝灌了几杯,许佳有点醉了,头脑一热内心的秘密一一倾诉出来,温柔乡乃英雄冢。

“离开忠诚学校后,我失魂落魄走在大街上,被两个小混混盯上,尾随我进入后巷打劫我。被我一招搞定,可还没离开那片区,又被一票人包围了,那里是洪爷的地盘,那两个混混被我打倒后掏出电话拉人,三分钟不到全搞定他们。他们的老大,就是洪爷震惊了,招我加入。之后你是知道的,洪爷把我介绍给你,让我帮你做事。我也没想到有这么巧合的事,你竟然让我去拐走她的妹妹。当明白了你想对她不利时我第一反应就是想把你当场格杀,不管是谁只要敢伤害她我绝不放过……”

“噹哐”

金莎蓝的酒杯拿捏不定,掉在桌子上洒了满桌的酒水。惊得面无人色,知道许佳是怎样的人后完全相信他说的绝非恐吓,这种人杀个人如踩死只蚂蚁那样的正常,何况她在他心目如女神般的存在,绝不容许半点亵渎。

“那……为什么最后你还是答应帮我呢?”

金莎蓝现在才意识到坐在个杀人魔王旁边,只要对方对她有甚不满意,她就死于非命。

“因为想和她在一起……”

金莎蓝甩甩头,努力让自己清醒点,侧耳倾听。

“正要杀你时,却想到这又何尝不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能接近吴家,能让吴家认识我,能接近她的好机会。”

“按照你的要求,必须有她在场的时候才能动手难度大了点,但也不是办不到。在她带着她妹妹逛街玩的时候制造混乱,趁乱安排人手一抢就到手了。当然,整个过程我绝不能出现在她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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